樓上漏水“殃及池魚” 訴前調解巧化糾紛
2022-11-04 14:21:43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李林俊 | 作者:蔡艷 | 點擊量:21668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蔡艷)近日,屈原管理區(qū)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樓上鄰居漏水而引發(fā)的相鄰糾紛案件。被告吳某某自愿在11月25日之前維修好自家廚房漏水點,并承擔原告柳某某漏水點維修費用2100元。
據(jù)了解,原告柳某某與被告吳某某是上下樓層的關系,系多年的鄰居關系,因吳某某家中廚房漏水,影響到樓下柳某某家廚房使用,故此,柳某某找吳某某交涉,雙方發(fā)生了言語沖突,甚至惡語相向。在溝通無果的情況下,柳某某訴至法院要求吳某某某對自家漏水點進行維修,并賠償柳某某家中房屋維修費2100元。
該院立案庭受理該案后,工作人員認為該案有很大的調解空間,于是轉為訴前調解。調解員了解到雙方當事人是多年鄰居,于是采取背對背調解的方式,從化解糾紛、消除矛盾的角度出發(fā),一方面從《民法典》關于相鄰關系的法律角度、和諧鄰里的情理角度,分別對當事人分析利弊,耐心進行釋法明理,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。另一方面從事實、證據(jù)等方面多角度進行分析、勸導,最終,原告柳某某和被告吳某某自愿達成以上調解意見,案件圓滿解決。
一審:李林俊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責編:李林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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